综合办公室:0913-5518889 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股:0913-5518885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股:0913-5518887 拥军和就业创业股:0913-5516883
优抚和褒扬纪念股:0913-5518878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县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及群团工作;承担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安全保卫、值班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局协调沟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二)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股。贯彻落实中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退役军人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宣传文化、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伤残军人、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承担计划分配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四)拥军和就业创业股。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实施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宣传和慰问驻合部队活动,协调解决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全县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保障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申报拟列入中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