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副科级)(5515913)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编制工作。负责承办内设机构中公安局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管理工作;负责民警警衔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负责组织民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训练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指挥中心(办公室)(5515922)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领导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等工作;负责文件、电报的收发、传递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监印;负责对外接洽及公务接待。负责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公安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要、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紧急事务和突发事件,部署指挥设卡、堵截、协查等紧急警务活动。
(三)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5512340)
负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局各单位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置;受理和查办群众投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局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5515925)
负责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房产、车辆管理及基建工作;负责全局警务装备计划的上报和下发、管理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5515138)
负责搜集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案件、法轮功组织、会道门、有害气功组织、教派类邪教组织及案件的调查侦办工作,以及相关的基础性工作、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等;负责对涉及宗教领域案件的侦查调查以及反恐情报信息的搜集、重点反恐人员的核查及动态掌握。负责对非法社团、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查、涉及民族领域的不安定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专项调查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加挂重点项目治安保障大队牌子,副科级)(5515931)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全县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和全县范围内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特大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查处工作;负责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负责枪支弹药、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派出所建设及旅游治安管理工作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派出所建设、社会治安防范、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和警务室辅警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居民户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的承办发放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检查、监督、指导全县党政机关、经济文化要害部门的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县经济文化单位保卫组织、内部保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县反恐怖工作办公室牌子,副科级)(5881110)
负责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各所、对打击刑事犯罪,承办全县发生的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反恐怖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以及恐怖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刑事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物证鉴定、法医鉴定工作,负责逃犯的缉捕工作。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涉毒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5515928)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全县发生的经济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九)巡特警大队(5515929)
负责全县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县城区街道现行犯罪的抓捕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的先期抢险和组建突击队工作;负责县城街道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十)法制大队(5515919)
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组织开展对民警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各类案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调研;办理行政复议申诉案件。负责全局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查处本局立案的信访案件;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十一)网络安全和信通科技大队(5515912)
负责互联网侦控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截取、分析互联网站的信息情况和各类敌社情动态,掌握网络犯罪动态,维护网络安全,办理各类网络犯罪案件;负责全县公安信通科技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5515926)
负责受理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对境外人员在华居留、旅行进行管理,指导派出所开展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本辖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和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工作。
(十三)情报大队(5515912)
负责组织规划全县情报信息工作,分析研判辖区内敌社政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及发展趋势;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针对性打防管控意见;负责情报平台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
(十四)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
(十五)看守所(加挂行政拘留所牌子,副科级)(5512560)
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保证刑事诉讼法和治安处罚法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
(十六)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禁种铲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毒品预防教育和禁吸解毒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实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办案单位查处涉毒案件,督促、落实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和帮教:履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禁毒工作,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
(十七)交通管理大队(正科级)(5515977)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全县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的维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五类机动车辆的挂牌、检审验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派出机构:
县公安局共16个派出所,分别是洽川派出所、金水派出所、九龙派出所、南蔡派出所、和家庄派出所、路井派出所、金峪派出所、新池派出所、黑池派出所、坊镇派出所、同家庄派出所、百良派出所、甘井派出所、皇甫庄派出所、王家洼派出所和森林派出所。其中洽川派出所为副科级,所长、指导员各1名,其余派出所均为股组级,正职均按副科级高配。各派出所(除森林派出所外)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治安行政管理、基层基础、安全防范、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项工作;承办辖区各类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森林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