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合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文件;
(2)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3)各镇办及县政府各部门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创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它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1、通过合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yan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形式公开。(新浪微博:合阳发布)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合阳县审批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查询获取政府信息。(联系电话:0913-5886100,地址:合阳县凤凰西路审批服务大厅)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填写《合阳人民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合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合阳县人民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后邮寄到相应的行政机关,信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合阳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合阳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转办相应的行政机关答复。
( 联系地址:合阳县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913-3157033)
(二)申请的受理
各级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信息公开主体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2.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办理
公开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公开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913-5521019。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合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文件;
(2)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3)各镇办及县政府各部门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创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它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1、通过合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yan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形式公开。(新浪微博:合阳发布)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合阳县审批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查询获取政府信息。(联系电话:0913-5886100,地址:合阳县凤凰西路审批服务大厅)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填写《合阳人民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合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合阳县人民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后邮寄到相应的行政机关,信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合阳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合阳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转办相应的行政机关答复。
( 联系地址:合阳县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913-3157033)
(二)申请的受理
各级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信息公开主体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2.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办理
公开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公开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913-5521019。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合阳县政府办公地址:合阳县东大街29号联系方式:0913-5521019
运维电话:0913-5529266E-mail:hyzf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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