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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合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文件;

(2)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3)各镇办及县政府各部门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创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它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1、通过合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yan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形式公开。(新浪微博:合阳发布)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合阳县审批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查询获取政府信息。(联系电话:0913-5886100,地址:合阳县凤凰西路审批服务大厅)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填写《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信函、电话形式向县融媒体中心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直接上门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 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三层

收信人:合阳县融媒体中心

邮编:715300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合阳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提出申请,由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

联系电话:0913-3157027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2.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办理

公开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公开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913-55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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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合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文件;

(2)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3)各镇办及县政府各部门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创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县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县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它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它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1、通过合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heyan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形式公开。(新浪微博:合阳发布)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合阳县审批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查询获取政府信息。(联系电话:0913-5886100,地址:合阳县凤凰西路审批服务大厅)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填写《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信函、电话形式向县融媒体中心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直接上门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 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三层

收信人:合阳县融媒体中心

邮编:715300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合阳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提出申请,由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答复。

联系电话:0913-3157027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2.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内容为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办理

公开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公开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913-5521019。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合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合阳县政府办公地址:合阳县东大街29号联系方式:0913-5521019

运维电话:0913-3157027E-mail:hyzf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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