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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08:18

合政办发〔2024〕25号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合阳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合阳县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三市一区”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的通知(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发〔2024〕1号)要求,有效遏制全县辖区夏季臭氧污染加剧形势,协同推进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攻坚目标

建立以城乡联动为重点的夏季臭氧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突出臭氧污染边缘天争良,力争实现臭氧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天数稳步下降。

(二)攻坚思路

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会商、信息数据共享、预警应急联动、交叉检查执法等工作机制,以日间加严管控挥发性有机物、夜间加严管控氮氧化物为原则,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做到市县镇街联防联控,积极启动响应臭氧管控级别,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和对策办法。

二、重点任务

(一)协同实施分级管控

按照“三市一区”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防控工作要求,根据臭氧发展趋势和严重性级别,将臭氧污染防控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日常管控、加严管控、应急管控。

1.4月1日-9月30日,城乡常态实施日常管控。

2.“三市一区”启动加严管控时,按照联防联控要求,我县城乡同步启动加严管控。

3.“三市一区”启动应急管控时,按照联防联控要求,我县城乡同步启动应急管控。

(二)协同开展会商研判

按照“三市一区”会商研判意见建议,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一县一策”团队,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臭氧污染管控意见建议;各部门、各镇街根据管控意见建议做好管控措施落实。

(三)协同推进管控工作

1.日常管控措施

工业源:

(1)生态环境局适时组织对涉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的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抽测。夏防期做到抽查、抽测全覆盖,建立工作任务清单。

(2)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信局、经开区等对含VOCs物料在运输、储存、工艺等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情况、涉活性炭VOCs处理工艺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夏防期每月按时向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执法检查清单。

(3)市场监管局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突出抓好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彻底纠治原辅材料不达标问题。

移动源:

(4)商务经合局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执法检查。夏防期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至少组织3次联合执法抽查。

(5)商务经合局常态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工作,依法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

(6)市场监管局对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大相关产品抽验频次,夏防期抽验车用燃油比例不少于30%。

(7)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增加重点路段、区域柴油车常态化路检路查频次,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在集中停放地开展监督抽测;同时要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抽测和执法检查。

生活源:

(8)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露天喷涂、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的汽修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9)城管局监督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4月-9月期间对所有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维护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10)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露天禁烧巡查检查,坚决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枯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城市面源:

(11)住建局、城管局根据各自职责监督建筑墙体使用的涂料、胶粘剂存放于室内,调配作业应在调配间或室内进行,废弃容器要统一收集,不得露天堆放。

(12)城管局禁止各类露天喷漆作业,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

(13)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各自职责督促涉VOCs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包括:全县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以及广告涂装或翻新等;各镇街做好镇政府所在地涉VOCs面源错峰生产作业。(每日12:00-18:00时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

2.加严管控措施

(14)加严管控及应急管控期间,城管局实施渣土车“阳光运输”。国五排放车辆仅允许日间运输,夜间渣土车清运仅许使用纯电动及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减少夜间氮氧化物排放累积。

(15)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镇街延长涉VOCs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时间。(每日10:00-20:00时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

(16)交通运输局开展涉喷涂的汽修企业错时作业,末端使用燃烧法等先进处理工艺的汽修企业除外。(每日10:00-20:00时禁止开展喷涂作业)

(17)商务经合局开展加油站错时卸油作业。(每日12:00-18:00禁止卸油作业)

(18)城管局实施市政园林杀虫剂喷洒,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错时作业(应急工程除外)。

3.应急管控措施

(19)应急管控期间,生态环境局督促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行业喷漆工序、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业涂装行业喷涂工序10:00-20:00时暂停作业。

(20)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经开区根据各自职能,各镇街根据辖区工业企业情况,对涉VOCs 重点行业企业,涉及VOCs排放工序开展错时作业。(每日10:00-20:00时暂停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

(21)住建局、城管局禁止涉VOCs城市面源生产作业。(应急工程除外)

(22)交通运输局禁止涉及喷涂的汽修企业开展喷涂作业。

(23)商务经合局延长加油站错时卸油作业时间。(每日10:00-20:00禁止卸油作业)

(24)城管局暂停市政园林杀虫剂喷洒,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应急工程除外)。

(四)统一开展联合执法

由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执法部门配合实施,抽调思想政治强、作风纪律优的执法骨干组成现场检查组,遵循“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原则,夏防期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涉气企业执法检查。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排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回头看”等形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企业环境执法要点,对排污单位开展全方位检查。每次执法检查后形成专题报告,通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及时跟进做好问题整改核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三市一区”夏季臭氧管控指令及时启动响应管控级别,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控等级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联防联控取得预期成效。

(二)严格监督考核。执行“日监控、周调度、月分析、季汇总”的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控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落实。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把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纳入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内容,对环境空气污染突出,空气质量下降明显的镇街,要及时跟进提请问责追责。

(三)加强信息公开。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大夏防期污染防治分级管控政策措施的宣贯力度,引导企业和公众自觉落实臭氧管控措施要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民监督、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三市一区”联防联控要求,及时发布臭氧污染预警信息。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臭氧联防联控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制定上报各自工作方案,并于每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雷军红 联系电话:5515694)。

抄送: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驻合有关单位。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