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公告如下:
公告期:2024年1月22日-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5526383
邮箱:614667434@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解放路新后地巷2号
邮编:715399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压缩及转运社会化运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合环批复〔2024〕2号 | 2024.1.22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