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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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秦川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合环批复〔2023〕13号 | 2023.8.3 | 附件1 |
2 | 关于全屋定制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合环批复〔2023〕14号 | 2023.8.3 | 附件2 |
合环批复〔2023〕13号秦川牛包装材料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