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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合政发〔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延伸工程建设,明确电力接入投资界面,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助力合阳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及《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合阳县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电力接入工程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或产权分界点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企共担、规范运作”的原则,建立由政府、供电企业共同承担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的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延伸投资界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电网、用户”三方权责,以满足用户用电需求为导向,推行三方高效协同的电力接入服务机制。

三、明确投资界面

(一)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投资。

(二)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延伸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至建筑区划红线,由开发商落实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做好相关的规划许可、政策处理等手续办理工作。

(三)临时用电项目接入工程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因市政建设或用户建设,需要对电网企业自有产权电力设施实施迁移重建工程的,按照“谁提议、谁出资”的原则,相关迁改费用由迁改提议方全额承担。

(四)对于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报装规模,由县发改、自然资源部门及供电公司根据城镇供电专项计划,以及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开发强度、规划建设容量等因素确定,因地制宜确定接入容量标准,由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指导城镇供电企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用户需求规模指引,在满足正常合理需要的同时,采取措施约束用户过度报装,避免供电企业无效投资。

(五)对于个别特殊项目,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专题研究,一事一议明确投资方案。

四、资金保障

供电企业要根据项目备案和土地出让情况提前测算需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提前筹划资金来源,确保电力接入工程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实施、供电企业应协助滚动开展储备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规模调研和评估。

五、明确接入工程建设职责

由政府及供电企业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并做好招标、方案、设计、可研、立项和工程实施等工作,确保满足后期发展需求。政府相关部门与供电企业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完善规划设计,优化建设方案,切实提高用户电力接入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六、管线资产权属及运维养护责任

为进一步厘清产权责任,强化电网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投资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可依法依规移交供电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移交后资产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供电企业经营成本。

七、工作要求

(一)供电企业、各项目单位要超前做好谋划,提早做好电力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自然资源局要明确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时公布国土空间规划,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电力接入工程规划红线指导工作。

(三)县财政局、发改局要积极建立电力接入工程投资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将工程投资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

(四)行政审批局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电力接入工程审批事项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加快电力工程建设进度。

(五)供电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强化担当意识,积极做好电力工程实施前期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开展电力接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六)相关部门、供电企业联合推动政企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服务,实现各类应用结果线上自动反馈、居民用电“刷脸办电”以及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房产+用电”联合过户。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