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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5-24 09:25

合政发〔2023〕10号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具体要求,现就2023年全县境内相关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渔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范围

黄河合阳段全段及县域内500亩以上的所有天然湖泊、水库。

二、禁渔期时间

2023年4月1日0时至2023年7月31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在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具体是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销售、收购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场所。重点打击一人多竿、一竿多钩的捕渔性野钓、垂钓,使用“绝户网”、滚钩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行为。

四、违法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陕西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发现电鱼、毒鱼、炸鱼以及违法违规捕捞等行为可向合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合阳县渔业发展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13-5526119 0913-5522333。

特此通告。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