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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合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4-19 15:06

合政发〔2022〕5号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的文件精神,2021年1月对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开展调查,2022年1月经专家评审通过,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相关数据采集真实可信,同意审查通过。现通告如下:

合阳县2019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宅基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一级

310

20.67

145

9.67

255

17.00

151

10.07

二级

220

14.67

123

8.20

178

11.87

128

8.53

三级

145

9.67

105

7.00

133

8.87

109

7.27

四级

100

6.67

89

5.93

95

6.33

93

6.20

基准地价内涵:

①估价期日:2019年12月31日;

②土地用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划分为商服、工矿仓储、宅基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大类,其中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采矿用地、仓储用地;宅基地仅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提供居住保障的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③土地开发程度:Ⅰ级范围内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以及宗地红线内达到“一平”(场地平整);Ⅱ级、Ⅲ级、Ⅳ级范围内宗地红线外达到“四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以及宗地红线内达到“一平”(场地平整);

④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⑤容积率:平均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2、工矿仓储用地1.0、宅基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合阳县2019年度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面积hm2

所占比例%

地类

元/平方米

元/亩

Ⅰ级

水田

45.49

30327

1008.3426

1.39

水浇地

42.72

28480

3965.7372

5.44

旱地

36.06

24040

11981.6768

16.44

Ⅱ级

水田

40.23

26820

367.636

0.51

水浇地

35.24

23493

9722.537

13.34

旱地

29.84

19893

15285.2985

20.97

Ⅲ级

水浇地

30.89

20593

11503.5238

15.78

旱地

25.86

17240

14457.774

19.84

水浇地

27.77

18513

4586.6645

6.29

旱地

合计

72879.1904

100

基准地价内涵:

1、权利状况:农用承包经营权价格;

2、土地权利年期:30年期;

3、用地类型:合阳县耕地估价对象为耕地,耕地细分为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4、耕作制度: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中附录 B 中陕西省各县(市、区)标准耕作制度速查表,合阳县的标准耕作制度为两年三熟,确定本次合阳县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准耕作制度为冬小麦→春玉米(两年三熟)。

5、依据《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本次评估的农用地基准地价所设定的农田基本设施状况为农用地各级别内实际、正常平均水平的农用设施配套程度。

水田与水浇地基本设施为:田块外道路通达、田块内土地平整,田块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条件与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密度适中,能满足基本的农业生产要求。

旱地基本设施为:田块外道路通达、田块内土地平整,田块大小适中、形状规则,田间道路密度适中,能满足基本的农业生产要求。

6、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本通告之日起施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