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发〔2023〕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合阳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合阳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1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2023〕8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到2024年6月底,全县完成350张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为480人次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周期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一)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
聚焦老年人安全、居家照护等需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服务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合阳县,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列为实施对象。
1.经济困难老年人具体包含4类人群: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2.失能部分失能评定: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确定的轻度失能及以上,须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
服务对象应优先保障符合以上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确定服务机构
1.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机构应依法登记,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关经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且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提供评估设计。服务机构应具备成熟自研可控的智慧养老系统,可完成智能化设备的监控、监管,以及响应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派单”的能力。
2.上门服务机构为依法设立,正常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或具备日托、上门服务能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种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支持优先选择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上门助医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医疗资质。
(三)确定服务项目
1.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项目。在结合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和老年人意愿基础上,综合考虑居家环境、居家生活和安全需求,在保证必要的智能化改造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由服务对象参照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参考清单选择不同的建设项目。要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衔接,避免重复改造或改造不到位。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根据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情况,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四)确定办理流程
1.评估。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由县民政部门统一进行失能等级评估,已有评估结果的老年人,可不再进行评估。
2.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所在镇(街道)提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申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镇(街道)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核。
3.签约。承接服务机构根据评估结果与服务对象协商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计划,并签订确认表或协议。
4.床位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制定建设计划,按照确定的建设项目进行改造,安装相应的设备,并及时完善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包含网络连接设备和智能服务终端并与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传输。
5.上门服务。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制定服务计划,按照老年人需求派出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并将每次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日期及时长和老人满意度列入服务档案。
6.验收。服务机构在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改造后,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等资料,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建设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验收表。
7.归档。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及时对享受本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做好资料归档。
四、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根据经济困难老年人数量统筹安排和使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资金;负责考评全县项目实施情况;县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和服务规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管。
(二)县民政局依据本方案负责确认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对服务对象的上门评估;指导镇(街道)配合实施项目工作;依申请审核申请对象身份确定补贴资格;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建档管理,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等进行监管。
(三)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服务对象的筛查以及申请人的摸底、申报、初核、公示;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的协调、监督、建档等相关工作;协同县民政部门(或第三方)对完成建设改造家庭进行逐户实地验收;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供必要协助;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服务机构负责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的实施;对申请对象家庭进行入户评估、设计,制定改造方案;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制定居家上门服务方案,建立服务档案,签订服务协议;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和保留有关档案资料,及时上传数据、资料至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定期开展或自觉接受服务质量评价,以及对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的满意度调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的项目工作专班,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积极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2.开展评估工作。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和经济状况评估,确定服务对象。
3.建立工作台账。以综合能力评估结果为基本依据,结合服务对象意愿,对每位服务对象进行基本信息和需求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将基本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模块。
(二)启动实施(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1.遴选服务机构。制定服务提供主体遴选办法,做好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机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验收机构的选取工作。
2.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县民政局组织统一招标,由中标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设计,做到“一户一案”,提高实用性,确保建设质量。服务收费标准应主动公示,并在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项目确认表明确实际费用。
3.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做好对有资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选定工作。服务机构根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县民政部门、镇(街道)及时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上传“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模块。
(三)项目验收(2024年6月)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工作,服务项目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扶持政策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但未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7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资;2021-2022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适老化改造的家庭,按每户7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改造为家庭养老床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环境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等。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给予分类补助。1.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派服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每人累计服务不少于30次且每次不少于1小时,对服务人员每次资助75元。2.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派服务人员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每人累计服务不少于30次且每次不少于1小时,对服务人员每次资助125元。提供服务满1个月后,服务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民政局审核后拨付。自选服务项目清单的额外需求,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被服务对象自愿自付费用。
对支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适当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周报告、月小结、季调度、半年盘点评价”机制,定期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破解当前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实效。
(二)加强绩效管理。要加强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项目管理。对项目进展实行“月指导、季调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老年人以及家属广泛参与,协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附件:1.合阳县2023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领导小组
2.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分配表
3.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参考清单
4.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5.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申请表
6.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项目确认表
7.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
8.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验收表
附件1
合阳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 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 涛 县政府办主任
肖海平 县民政局局长
韩凯峰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民政局副局长吉晓军、财政局副局长武宁、城关街道办主任以及各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肖海平同志兼任,吉晓军同志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综合协调,建立周报告、月小结、季调度、每半年盘点评价工作机制,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按质按量落实。
附件2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 镇(街道) | 家庭养老床位(张)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 |
1 | 城关街道办 | 38 | 60 |
2 | 甘 井 镇 | 18 | 28 |
3 | 坊 镇 | 29 | 38 |
4 | 新 池 镇 | 25 | 45 |
5 | 王 村 镇 | 27 | 58 |
6 | 和家庄镇 | 34 | 44 |
7 | 黑 池 镇 | 52 | 47 |
8 | 金 峪 镇 | 26 | 30 |
9 | 路 井 镇 | 39 | 48 |
10 | 洽 川 镇 | 6 | 7 |
11 | 同家庄镇 | 24 | 40 |
12 | 百 良 镇 | 32 | 35 |
合计 | 350 | 480 |
附件3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一、适老化改造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
1 |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 | 基础 |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 基础 | ||
3 |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便利老年人进出 | 可选 | |
4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5 | 下压式 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6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 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 基础 | |
7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
8 | 配置防压 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9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
10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 基础 | ||
11 | 物理环境 改造 | 灯源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基础 | |
12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大面板、夜间指示改造,方便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3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 可选 | ||
二、智能化改造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
14 | 网络连接 设备 | WIFI路由器 |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 基础 (任选其一) | |
15 | 无线网卡 | ||||
16 | 紧急呼叫设备 | 紧急呼叫器 |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老年人出现危机情况便于一键呼叫 | 基础 | |
17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智能腕表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基础 | |
18 | 安全监控装置 | 烟雾报警器 | 安装在居家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 基础 | |
19 | 可燃气体 泄露报警器 | 可选 | |||
20 | 溢水报警器 | 可选 | |||
21 | 视频或语音通话设备 | 智能监控摄像头 |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 | 基础 | |
22 | 智能感应设备 | 门磁感应器 | 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监测门窗开闭状态,触发及时报警 | 可选 | |
23 | 红外探测器 |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 可选 | ||
三、老年用品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
24 | 老年用品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5项任选其三 |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使用 | |||
27 | 自助进食 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 | |||
28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传导助听器等 |
注: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予以补助支持的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基础项目是必须配置的项目,可选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的项目。适老化改造配置项目(1-13项)中的可选项目7项选2项(不可重复选);智能化改造配置项目(14-23项)中的可选项目4项选1项;老年用品配置项目(24-28项)中的可选项目5项选3项(不可重复选)。
附件4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烹饪服务、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 | |
助洁 | 普通助洁包括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个人助洁包括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甲等 | |
助行 |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 |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 |
基础照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
探访关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
健康管理服务 | 建立健康档案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
预防保健 |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 |
常规生理指数 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
委托代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
精神慰藉服务 | 亲情陪护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附件5
编号:2023-6位县(市、区)区划代码-5位顺序号
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申请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以下内容(除申明部分外)可委托填写 | ||||||||||||||
家庭基本信息 |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户籍所在地 | 渭南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 | |||||||||||||
家庭 地址 | 渭南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 | |||||||||||||
住宅 情况 | 房产所有(长期使用权)人: | □家庭权属物业 □租赁物业 | □电梯房 □楼梯房 □平房 □其他 | |||||||||||
身份 特征 |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低保家庭老年人 □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 平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 |||||||||||||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 | ||||||||||||||
共同 生活 家庭 成员 信息 | 姓名 | 性别 | 与老年人 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接受 改造 情况 | □已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 □已享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申明 |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有权或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并接受政府指定的企业施工,同意资助的规定,愿意承担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中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手印): 签字时间: | |||||||||||||
房屋产权人(长期使用权人)意见 | 房屋产权人(长期使用权人)签字(盖手印): 签字时间: | |||||||||||||
以下内容由相关审批部门填写 | ||||||||||||||
审批意见 |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 市民政局审批意见: (盖章) |
附件6
编号:2023-6位县(市、区)区划代码-5位顺序号
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项目确认表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建设地址 | |||||||||
方案 设计 | 建设项目 | 设备型号和数量 | 预计费用(元) | ||||||
费用合计 元;其中智能化改造 元;老年用品配置 元。 | |||||||||
结果确认 | 本人及本组织承诺对以上项目确认结果负责,愿意承担因建设不当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认同上述建设项目,确认按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改造,愿意承担因施工改造产生的影响。 □本人不认同上述建设项目,自愿放弃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 老年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家庭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批(核)意见 | 镇/街道(盖章): 审核人(签字): |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审批人(签字): | 市民政局(盖章): 审批人(签字): |
附件7
编号:2023-6位县(市、区)区划代码-5位顺序号
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前后对比电子档案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建设地址 | ||||||
身份 特征 |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低保家庭老年人 □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 □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 | |||||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建设项目 | 建设前照片 | 建设后照片 | 文字说明 | |||
档案确认 | 本人及本组织承诺对以上对比档案负责,愿意承担因电子档案不当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编号:2023-6位县(市、区)区划代码-5位顺序号
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验收表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建设地址 | |||||||
建设单位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建设项目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项目 | |||||||
建设 总费用 | 费用合计 元;其中智能化改造 元;老年用品配置 元。 | ||||||
家庭代表 意见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家庭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 ||||
验收意见 | 验收负责人(签字): 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验收人员(签字):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民政部门验收人员(签字):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民政局验收人员(签字): 市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