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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06 14:59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遵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对县城区域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予以关停,实现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下水战略储备保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合作、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保留应急、应关尽关、先通后关、关管并重”的工作要求,采取“从严管理、联查联动、单位带头、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关停县城区域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并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自备井,严格实行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次自备井关停实施范围为县城区域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用于特珠要求、保障生产安全、消防、地下水动态监测等特殊情况方面的自备井。

二、具体工作

(一)关停自备井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结束,分批次、分阶段,逐步实施。

(二)凡县城区域内公共供水管网能覆盖到的自备井,按照“先关停无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后关停有取水许可证”的实施原则关停自备井,到2023年12月底,除合阳县自备井关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用于应急供水备用的自备井之外,对其余自备井逐步予以关停,有效遏制全县地下水位下降趋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按照分批推进的原则,对县城区域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到的所有自备井关停对象(包括物业小区、学校、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生产企业等),根据取水许可审批情况分批分期依法关停。

(四)在自备井实施封井前,必须先将公共供水管网铺设到关停对象结算水表处,与关停对象原供水管网接通,做到供关同步,不得影响群众和用水单位的正常用水。

三、关停程序

(一)城关街道办及相关部门配合供水单位完成关停对象原供水管网与公共供水管网的对接通水工作,达到通水条件后,由国网合阳县供电分公司切断自备井供水电源,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按照自备井关停技术基本要领联合开展关停工作,确保通水即封。

(二)自备井关停后,供水单位负责通水后公共供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正常供水。

(三)在自备井关停过程中,出现供水用水争议或矛盾纠纷时,由城关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监管单位、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

四、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负责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纪委监委:负责对自备井关停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法 院:负责指导相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后,依法关停自备井工作。

(四)发改局:负责发改系统自备井的关停工作。

(五)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自备井的关停工作。

(六)工信局: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相关单位、工业企业及外迁倒闭破产的自备井关停工作。

(七)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理自备井关停工作中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负责对涉及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司法局:监督指导自备井关停工作的依法行政工作,查纠执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九)财政局:负责关停自备井工作的资金筹措保障工作。

(十)自然资源局:负责系统内部及职责管理范围内自备井关停工作。

(十一)住建局:负责做好建成小区、在建小区、物业小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做好小区物业公司接管自来水供水服务工作。

(十二)水务局:负责合阳县自备井关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

(十三)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文物等场所的自备井关停工作。

(十四)卫健局:负责卫生系统内自备井关停工作。

(十五)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水源井日常运行管护工作。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食品药品、个体经商户自备井的关停工作。

(十七)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区建设及建筑市场的自备井关停工作,负责公园、绿地范围内的自备井关停工作。

(十八)商务局:负责商务、商业服务行业及职责管理范围内自备井关停工作。

(十九)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自备井的关停工作。

(二十)城关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自备井的关停工作。

(二十一)合阳县供水有限公司:做好各自供水范围内供水管网铺设及自来水接通工作,确保做到先通水后关停,并做好自备井关停后用水户的供水管理工作。

(二十二)国网合阳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对关停的自备井采取断电措施。

(二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合阳县税务局:负责水资源税的征收。

(二十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关停自备井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阶段安排

1.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6月8日— 2023年6月15日)。通过县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宣传发布自备井关停通告,召开启动会,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争取关停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关停自备井分工负责单位(即监管单位)对职责监管范围内自备井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对所有自备井相关信息全面调查,填写自备井统计表,2023于6月9日前经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关停办,关停办设立(0913-5512775)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确保县域内自备井无一漏登。

2、管网铺设和对接阶段(2023年6月16日— 2023年6月26日)。供水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供水范围内自来水接通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未接通自来水的单位或个人确定公共供水管网对接设计方案,并负责接通公共供水管网至关停对象结算水表,保障正常供水。

3.实施关停阶段(2023年6月27日— 2023年12月30日)。分两批次实施关停。第一批次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9月30日关停无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的自备井;第二批次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关停持有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

4.检查验收阶段。县关停办在每批次关停工作结束后15日内,对该批次关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形成批次关停工作总结。2023年12月底前,形成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县城区域内自备井关停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合阳县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县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协调、组织自备井关停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的宣传优势,采取条幅、标语、通告、宣传单等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对自备井关停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切实加强对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县城区供用水秩序的正常平稳。

(四)强力措施保障。对拒不配合关停工作的,由县关停办协调县法院、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国网合阳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联合依法依规强制关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县纪委监委对关停对象的单位负责人及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

(五)明晰责任推进。自备井关停工作实行城关街道办属地管理和各部门行业监管双重分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承担关停自备井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专题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关停工作。

(六)确保取得效果。自备井关停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有关部门、城关街道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实现“自备井关得掉、自来水供得上、新井源不增加”的效果。

合阳县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