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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发〔2021〕21号

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1年第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保护城区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及文明素养,落实中省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渭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渭政发〔2021〕39号)精神,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响应“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行动号召,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设施设备提升等措施,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运行机制,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1年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8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至少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2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70%,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

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

1.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企业门店。包括企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市场、物流等各类工商企业及经营门店。

3.居民小区。包括实行物业服务的和单位自管的所有居民小区。

(二)内容及定义

按照《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定义如下:

1.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物理组成、可利用价值,结合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垃圾的分类别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的系列措施。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4.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5.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含镉、汞、铅等重金属)。

6.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7.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生活类废物,包括家电和家具等。

三、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原则,将城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实行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分类处置。主要任务是:

(一)设立工作协调机构

2021年4月成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主要工作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采取出外学习实地考察,引进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模式指导工作;分配各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城关街道办等垃圾分类承担任务,督促阶段工作完成。

(二)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5月出台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指导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6月开始建设开放式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视频的制作。8月开放教育基地对市民群众进行体验式宣教,县级相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干部、监督员、志愿者走进基地开展宣传和示范。同时,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小区)、进单位宣教活动,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三)培训骨干,建立宣传引导监督专业队伍

8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关街道办要建立相应的宣传、引导、监督专业队伍。监督员要具有较强的政策宣传水平,能熟悉掌握垃圾分类的业务技能,对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违规行为善于指导、敢于监督。

(四)开展动员部署

10月,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城关街道办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各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专门管理机构,组织业务培训。

(五)示范引领,分步推进

10月,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上岗开展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和居民家庭定时定点投放,教育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采取“一户一码”、建立红黑榜制度等形式,全程引导监督各单位和居民分类投放。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党政机关引导,公共机构率先,垃圾分类进校园,加快示范片区建设,社会广泛开展的浓厚工作氛围。12月,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现场观摩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2021年底,创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4个,示范校园2所,示范小区2个。2022年,逐步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范围,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完成《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的制定,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开展。

(六)规范设置收集设施配备及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9095-2019),以可回收物(蓝)、厨余垃圾(绿)、有害垃圾(红)、其他垃圾(灰)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标识和颜色。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企业,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关街道办根据区域大小和人员数量,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9月底前配置到位;城区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站、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分类垃圾桶设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我县按照国家统一的“四分类”要求,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采购工作。

(七)建立健全分类运输体系

1.实行生活垃圾分收分运。

(1)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参与垃圾分类运营的单位,回收各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定期运输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进行再生循环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相关企业投资建设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设施以及暂存点,采用专用车辆收运。

(3)厨余垃圾。由县环卫中心采用专用车辆对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食堂、餐饮门店的厨余垃圾定时收运。

(4)其他垃圾。由各产生单位委托具有生活垃圾收运资质的企业,运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处置。街道果皮箱、垃圾桶及中转站等由县环卫中心统一收运。

2.加强收运监督管理。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标识标志,实行收集运输许可制度,明确收运的种类,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监督,避免“先分后混”,对发生混装混运的收运企业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八)建立健全终端分类处置体系

建立处理能力与产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1.可回收物处置。9月底建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对废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纺织物,按照不同类别进行资源化处理。

2.有害垃圾处置。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建设,建成后规范处置。未建成前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要求,就地、就近规范集中收集处理。

3.厨余垃圾处置。加快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统筹考虑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也可根据实际建设不同规模的就地处理设施。

4.其他垃圾处置。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9月底前建成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前做好卫生填埋处理。

(九)开展工作总结

2022年1月,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会,按照考评结果,表彰先进,对下一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认真筹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管执法局、公安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政策扶持,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早建早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加大县级财政对垃圾分类的投入。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同时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四)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五)强化监督考核。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专业考核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考评,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县创建办要设立投诉监督平台,接受市民线上实拍举报违规行为。

附件: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合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主管领导

成 员: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妇联主席、团县委书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局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县委文明办主任、创建办主任、城关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