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执行公开 / 正文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合政办发〔2020〕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坍塌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聚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二、整治时间

本次集中行动自8月30日开始,10月15日结束。

三、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房屋,居民自建出租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居住的房屋;各类公共建筑及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宾馆、酒店、超市、网吧、电影院、KTV、车站、医院、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农家乐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及非贫困户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规划审批文件,是否由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是否进行竣工验收;

2.擅自进行改扩建,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3.是否改变使用功能;

4.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四、任务分工

此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按照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的原则,由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镇(街)和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具体实施,任务分工如下:

(一)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及储存企业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二)教育局: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三)工信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四)民政局:负责各类养老机构、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五)住建局:负责在建商业开发的民用建筑(含小区)、商业开发小区、党政机关办公服务场所、商混站等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六)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七)交通局:负责汽修厂、交通运输企业等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八)农业农村局:负责各类农业园区、畜牧、水产、果库及涉氨制冷农副产品储存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九)文旅局:负责各类文化经营娱乐场所和景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卫健局:负责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一)市场监管局:负责面粉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和农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

(十二)城管局:负责城区夜市、果蔬市场临建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三)商务和经合局:负责城区酒店、宾馆、超市、商场等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四)洽管委:负责洽川景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五)经开区:负责园区各类厂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十六)各镇(街):

1.负责辖区各类民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2.负责辖区各类经营场所(酒店、超市、农家乐等)、宗教活动场所、非商业开发的住宅小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3.负责辖区临建、违建、危房、无人居住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同时,住建、自然资源、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迅速动员部署。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9月1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坚持统筹推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摸底排查。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街)部门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要逐一排查到位,逐一梳理问题,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要重点核查无资质设计施工、擅自加层、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隐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

(三)依法清理整治。各镇(街)、各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先查先治,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消防、卫健、文旅、行政审批、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并对已办理或补办的各种审批、登记手续依法撤销。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全面复核考评。各镇(街)、各部门要规范复核考评程序,组织专业力量,对开展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实行闭环管理,逐一进行现场复核考评,严格整治销号;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要加大督导整治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商务和经合局、洽管委、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此次行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此次行动日常工作,指导各镇街和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检查指导。由住建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配备技术专家,开展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抽查,全程跟踪督促,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10月13日前将排查情况报至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住建局)。

(三)强化技术保障。由住建局负责组织动员全县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组织、科学配备专家力量。要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要组织对隐患特别集中的片区、特别典型的案例进行集中整治,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镇(街)、各部门要于9月11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住建局)。

联系人:麻超 联系电话:18792361021

邮 箱:383142493@qq.com

附件:合阳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0日

附件

合阳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房屋名称

地址

房屋结构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进展完成情况

检查单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