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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现将《合阳县“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合阳县“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县火灾防控工作,按照中、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渭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渭消安委办发〔2020〕4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有效减少一般火灾、有力遏制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部门综合治理。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单位责任,切实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消防大队加大监管力度,有力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管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严格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建强自防自救力量,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实施群防群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农村建设工作内容,全面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疫情防控时期“三类场所”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集中隔离点、防疫物资储存仓储等“三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商务、教育、卫健、文旅、工信等部门要扎实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城市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并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3.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住建、消防大队、规划、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小区内违规停放、经劝阻无效的由公安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对小区外道路违规停放车辆的由交警大队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4.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消防大队要协助文旅局持续深入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升级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商务、应急管理、消防大队等部门要扎实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6.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和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组织人员开展夜间巡逻检查。

7.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大队加强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的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电气线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培训演练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及安全措施。

8.开展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和“两会”等重要节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成立检查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大型群众性庆祝活动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要部位进行驻勤巡逻,督促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

9.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现行消防法规和行业消防标准要求,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依托,突出“责任捆绑、教育引导、试点建设、分类指导”,采取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列出清单等方式,抓好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确保消防工作无死角、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消防大队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各部门定期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常态化疏散演练。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消防志愿者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2.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在重要节点,消防大队要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定期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全面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行业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大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消防大队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能力。各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和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消防大队、气象、商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至少开展一次大型商业综合体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准备。住建、供水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县消防救援队伍要扎实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在各重要节点,要组织力量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县消安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部署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大队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适时组织开展约谈提示。政府督查室要对火灾多发的镇办和行业部门进行重点约谈;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问题提出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消防大队要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展开火灾事故调查,实行“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扎实开展问题清单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单位认真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在推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闭环式”管理上有新突破。要结合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期照单核查整改进展情况。

(四)实行隐患曝光联合惩戒。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组织在媒体进行集中曝光,以舆论监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对消防安全承诺严重不实、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为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攻坚行动”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攻坚行动”将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各单位开展“攻坚行动”动员部署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联系人:逯硕渊,联系电话:0913-552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