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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来源:合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14:28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公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负责依法推进、协调、指导全县仲裁工作。

(七)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指导镇(街)和部门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

(八)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担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

(十一)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十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社会法律服务市场的综合管理整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电话:5521740。职能: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承担本系统和机关目标责任考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装备、财务报账、车辆及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局协调沟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2、政府法律事务股。电话:5559027。职能:负责研究提出并推动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督察;负责拟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并指导实施,审查清理县政府、镇(街)及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承担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涉权涉法文件和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对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解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诉讼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裁决、监督案件;负责全县仲裁业务的指导和职业监管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相关法律事务。

3、行政执法监督股。电话:5521335。职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选聘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相应建议;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社区矫正管理股。电话:5559020。职能: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电话:5521442。职能: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指导法治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电话:5559025。职能: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电话:5520148。职能:负责规划、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社会宣传;开展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培训;指派办理县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职务

车俊仓

党组书记、局长

侯张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燕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贵斌

党组副书记

李博

党组成员、派驻政法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联系我们

单位全称:合阳县司法局

单位地址:文化街2号

联系电话:0913-552174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8:00—12:00,14:00—18:00(7—8月每日为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