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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来源:合阳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09:4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审批许可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商事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依法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统筹推进本县标准建设,牵头制定本县标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各领域采用国际一流标准,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服务、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本县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基础和前沿研究,推进本县标准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深圳标准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依法开展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

(六)统筹推进本县质量建设,牵头制定本县质量和质量强市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和政府服务等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推进本县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本县质量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依法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

(七)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鼓励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型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应急管理和产品召回的监督实施工作。

(九)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性规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以及药品再评价和淘汰工作;指导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

(十三)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0913-5513113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民兵、接待、机关后勤 、 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定管理、工资待遇、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队伍建设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2、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

3、 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4、 组织协调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5、 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工作。

6、拟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7、监督、指导政府釆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收费管理等工作。

8、承担指导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

9、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0、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11、组织部门信息化建设。

12、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

13、 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14、 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15、 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

16、 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17、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8、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杈工作。

19、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12、指导各所、队处理物业收费和房地产销售投诉举报。

【法规股】0913-5515091

1、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2、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

3、 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 负责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

5、 负责与县行政审批局协调沟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6、 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 指导全系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注册登记和信用监督管理股】13379442408

1、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2、 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3、 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年度报告工作。

4、 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5、 组织指导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

6、 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阳)的应用指导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7、 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8、 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0913-5518097

1、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及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2、 拟定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3、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

4、 组织指导景区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对景区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打击景区强拉强卖、围追兜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景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景区市场经营秩序。

5、 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全县境内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各物业企业进行收费备案。指导监督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实施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合同鉴证。指导各所、队对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管理以及执法监督工作。推行房地产销售实行“一房一价”,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价格行为。配合协助住建部门搞好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联合发改部门及时出合、修订《合阳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0913-5515082

1、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

3、 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4、 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

5、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6、 拟定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7、 承担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

8、 拟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 依法加强对全县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质量计量和标准化认证管理股】0913-5512739

1、 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

2、 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3、 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4、 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5、 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统筹推进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6、 组织制定并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市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

7、 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等工作。

8、 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

9、 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0、 完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913-5511496

1、 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处理、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2、 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3、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行动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组织拟定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5、 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 负责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节监督管理工作。

7、 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章行为,拟订全县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8、 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9、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10、 承担全县产品的抽检工作。

11、 承办县食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0913-5511499

1、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特殊食品、保健用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经营及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特殊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小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 会同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 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工作。

5、 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 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0913-5512739

1、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岀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3、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4、 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5、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6、 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0913-5515078

1、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3、 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4、 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

6、 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药品稽查股开展药品零售、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股】0913-5518097

1、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

2、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4、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

5、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食品药品稽查股(队)】0913-5512750

1、 负责食品、食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督查。

2、 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层所行政执法行为。

3、 受理查处食品、食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大要案件。

4、 协调处理跨区域案件,做好转交案督办。

5、 依法处置跨区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 执行食品、食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抽样计划。

7、 负责一般案件审查,组织审理重大案件。

8、 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职务
屈明军党委书记、局长
姚亚军副局长
王永亮副局长
魏梅香副局长
郭海星非公党工委副书记

联系我们

单位全称: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合阳县轻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913-551311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8:00—12:00,14:00—18:00(7—8月每日为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