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工作部门 / 教育局 / 正文

教育局

来源:合阳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4:48

机构职能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教育、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方面的法规草案、政策、计划,并对全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和《陕西省体育场馆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实施。

(八)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监督和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的申报与业务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发现和培养优秀后备人才;负责落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组织体育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九)负责和指导全县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推广先进教育教学成果;制定全县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

(十)监督管理体育市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实施;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体育教育、体育交流工作;监督履行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负责体育健身设施场馆、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负责高危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职业体育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负责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和各单项运动会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各项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负责县域内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与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全县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规划、指导全县学校布局。负责全县高中、职中、初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销与布局结构调整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四)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础建设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承担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事业招生计划,负责全县高中、职中的招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初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中等、初等教育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估与考核工作。

(十八)协调指导县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后勤保障及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九)履行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负责各类学校校舍工程、教育设施以及所管学校实验室等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学校的综合治理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行政监察,以及宣传、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体育“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十一)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合阳县教育局内设20个股室:办公室(5515581)、党委办(5515597)、人事股(5515586)、计财股(5515583)、普教股(5515595)、职成教股(5515582)、安教股(5515596)、学前办(5515610)、宣教股(5515604)、教师工作股(5515633)、体卫艺股(5515639)、项目办(5515600)、纪检监察室(5515587)、教育考试中心(5515605)、后勤服务管理中心(5515591)、核算中心(5515601)、审计股(无)、督导室(5511303)、考核督查办(5515585)、乡村振兴办(5515584)。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工作。

2.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

3.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4.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5.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接待工作。

6.负责局机关宣传、政务信息、文秘、安全保卫工作。

7.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城区直属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全系统环境教育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党委办工作职责:

1.做好党委的党务管理工作。

2.组织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

3.组织全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5.做好党委的党员教育工作。

6.做好党员统计和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人事股工作职责:

1.负责本系统教职员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2.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编制,负责教职工的调配、使用和考核,负责干部、职工的奖惩工作。

3.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配,对领导成员进行培训、提高。

4.负责全系统教师资格的审批、认定、管理工作。

5.办理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确认、转换及考核工作。

6.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调整、离退休手续。

7.收集、整理教育系统文书、会计、人事等档案。

8.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奖励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法人登记工作。

计财股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法规和各种财务制度。

2.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做好宏观控制,微观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按时准确编制预算、决算,对学校财务进行控制和监督,对基层会计进行管理和指导。

4.规范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现象发生。

5.做好“两免一补”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做好教育事业年报、劳资报表工作。

普教股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全县教育工作动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2.抓好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审定;做好师生的法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师范校创建工作.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动员校长、教师撰写素质教育论文和参加各级各类素质教育研讨会;督促各类学校(园)开足开齐各门功课,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4.负责本系统的科普宣传、国防教育、健康教育、防震减灾和学生减负工作。

5.严格把握中小学教材征订的有关政策,做好中小学的教材征订工作。

6.负责做好“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落实“两个条例”,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8.抓好普及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9.负责中小学校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全县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

职成教股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省、市职成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

3.协调职成教发展过程中部门(企事业单位)与学校,普教与职成教关系,抓好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5.抓好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安教股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教育系统综治、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利用每年3月份的“综合治理宣传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2.进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基层学校充实、健全综治、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目标。

3.组织检查全县各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督查工作。监督学校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全县各中心小学、初中和直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参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建议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

5.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各类安全检查和“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学前办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幼儿教育规划,搞好全县的幼教工作。

2.动员并组织各方面的资源,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卫生及保健工作。

3.负责全县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办法和备案工作。

4.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实施幼儿园分类的审核认定。

5.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全县幼儿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6.有计划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评比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7.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培养、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负责对园长、幼儿教师的考核工作。

宣教股工作职责:

1.负责《合阳教育》的编辑和合阳教育网站的管理。

2.负责局重大活动和各类典型的宣传报道。

3.负责全系统对外宣传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

4.负责教育舆情的监测,做好各类媒体记者的接待和相关处置工作。

5.负责全系统各类信息的收集、上传、汇总、整理;各类影音像资料的采集、收集、保存和管理。

6.负责《教育志》、《教育年鉴》等的撰写和编纂工作。

7.负责局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师工作股职责:

1.负责全县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全县教师的培训及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3.负责三级四类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县各级教学能手、县级教学新秀)的评选推荐工作;

4.负责各类工作室的命名及管理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证的现场认定及证书的发放工作;

6.负责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先进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8.负责苏陕协作及教育三扶工作。

体卫艺股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

2.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3.检查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国艺术教育发展规划》。

4.指导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各类体育、艺术赛事,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汇演。

5.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预防青少年近视工作。

6.协调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7.指导学校落实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小学低段学生的晨检和午查制度。

8.协助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师师资培养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办工作职责:

1.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计划;

2.督促并审定学校校园整体规划及项目实施计划;

3.督办基层学校完成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

4.疏通基层项目建设渠道;

5.监督基层项目工作的实施过程;促进项目工程规范进行;

6.督促基层项目工程如期完成;

7.检查项目工程财务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及办理程序:

一、纪检工作职责:

⒈做好党纪、政纪的宣传工作;

⒉做好纪检案件的查处工作。

纪检案件的查处程序:

⒈立案;

⒉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局领导会议;

⒋局领导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⒌向当事人告知处理结果,完成材料档案,宣布处理决定。

二、监察工作职责:

⒈做好教育人事任免、招转晋级、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评优树模的全程监察;

⒉做好国家及省级教育考试的全程监察工作;

⒊做好基建招标的监察工作;

⒋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小型修缮、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标监察工作;

各项监察工作均依国家有关法规程序执行。

三、信访工作职责:

⒈受理告知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清楚的上访信件;

⒉受理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清楚的投诉电话;

⒊受理群众来访书面反映的求诉事件。

信访工作办理程序:

⒈对信访范围内的信访案件明确告知予以受理,对非信访范围内的信访案件明确告知不予受理;

⒉已经受理的信访案件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60天)给予负责的书面答复,复杂的信访案件在告知上访者后可延长为90天答复;

⒊需其他行政机关配合的信访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在规定时限内联合书面答复;

⒋需请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的信访案件,依据上级批示精神予以答复;

⒌记录并完善信访案件的档案;

⒍实行信访回避制度,与信访案件有牵连的承办人员需回避该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

⒎实行信访保密制度,对信访人及其提出的信访事件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对信访人的权益予以保护。

教育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及时拟发、转达文件精神。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起草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编排招考工作具体日程。

3.做好各类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报名、档案管理和体检工作。

4.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变更及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试题、试卷的运转、分发、收交和保密工作。

6.负责给类招考工作的资料统计信息和交流工作。

7.建立来信、来访制度,及时查处招生工作的违纪案件。

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教育发展纲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科学发展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新途径。

2.以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为重点,在深化调研的基础上,使后勤服务管理实现规范化,逐步达到满足师生生活需要。

3.加强学生公寓、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对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进行督察和检查。

4.规范以校服、作业本为主的教育内部市场管理。

5.搞好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6.按照市勤办的要求,努力抓好教育实践基地和新农村生态卫生新校园的持续运转工作。

7.完成全县学校“三化”建设的安排、检查工作。

8.组织实施好我县的“营养餐工程”。

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履行会计职能。

2.严格执行《合阳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财经法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报账审核程序和确保教育经费开支范围符合有关规定。

3.代理各初中、县直各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记账,集中核算和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直属单位经费使用。

4.编制代理记账单位财务报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的会计核算信息资料。

5.定期对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和学校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信息。

6.定期对基层各学校、直属单位的辅助账进行检查指导。

7.定期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按规定及时移交会计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直属单位、中小学校、九年制学校、幼儿园的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教育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审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审计。

2.依据:“监督、规范、整改、提升”八字工作方针开展审计工作。即监督基层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基层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整改基层单位账务处理存在问题,提高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3.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组织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定期对教育局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县审计局批复的符合自行审计备案条件的专项资金项目的工程竣工审计。

7.做好教育系统审计年报工作。

8.协助相关股室完成基层单位领导离任和财务交接。

9.完成本系统主要领导和审计部门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事项。

督导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教育督导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3.负责管理、培训和聘任督学,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教育工作出现的热难点问题进行督导评估和调查研究。

5.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

考核督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市、县对教育年度目标责任指标考核的统筹、分解、督查、上报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各校园、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

3.负责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及有关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

4.负责做好市、县有关部门的日常对接衔接工作。

5.配合完成县局中心工作等有关事项。

乡村振兴办工作职责:

1.负责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整体工作,落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与县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3.负责做好与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4.负责乡村振兴相关会议的召集、文件信息的起草下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

5.统筹协调各校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指导基层单位落实好各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政策。

6.负责全系统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督查、考核和总结工作。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县政府总督学(兼):金增龙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宏

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曹满宏

党委委员、体育中心主任:高向阳

县政府副总督学、合阳中学校长:乐兴贵

局机关党总支书记:王合敏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合阳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文化街77号

单位电话:0913-5515581

单位传真:0913-551560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8:00—12:00,14:00—18:00(7—8月每日为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