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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合阳县 发布时间:2021-09-16 09:19


《合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13日正式发布,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加强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助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光伏资产永续利用的成效,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陕西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渭南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优先用于村级公益岗位的工资支出,然后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内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其它奖补发展。

三、涉及范围

全县11个镇(街)104个村(社区)。

四、执行标准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管理。村基层党组织牵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根据收益制定村(社区)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街)审核。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