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正文

《合阳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合阳县 发布时间:2021-07-06 09:30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遏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现有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重点保障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引导一年两熟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恢复扩大复种、确保应种尽种,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三)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高标准农田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全覆盖,集中用于重要粮食品种生产。

(四)严格开展耕地“非粮化”摸排整治。各镇街要按照“严格执法、积极引导、分类处置、平稳退出”的原则,对产业发展中形成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准确掌握承包户主、位置、面积、种植作物类型等详细信息。

(五)加强技术支持和动态监测。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时监控,掌握粮食播种面积和生长情况,定期开展耕地粮食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情况的监测监管。

(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七)引导规范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粮食生产,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三、涉及范围

全县

四、执行标准

严格执法、积极引导、分类处置、平稳退出,严防“一刀切”

五、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3.强化督导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