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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社局稳就业政策清单


一、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1、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脱贫劳动力、农民工、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可免费享受人社部门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创业专家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用工介绍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二、支持市场主体稳就业

2、建立常态化用工调度保障制度。

合阳县人社局“稳增长和工业倍增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用工保障工作落实,下设协调督导、用工保障、政策保障、援企减负、劳动维权五个工作组,将重点企业范围扩大至县域内规上企业、缺工较为严重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入驻经开区的各类工业企业。通过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等形式,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

咨询热线:0913-5556639

服务单位: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3、职业介绍补贴。

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介绍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咨询热线:19239139038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股。

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规定控制目标的,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咨询热线:0913-5522394

服务单位:合阳县社会保障中心失业保险股。

5、失业保险降费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热线:0913-5522394

服务单位:合阳县社会保障中心失业保险股。

6、技能提升补贴。

对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国家联网系统可以查询到的,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咨询热线:0913-5522394

服务单位:合阳县社会保障中心失业保险股。

7、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咨询热线:0913-5522394

服务单位:合阳县社会保障中心失业保险股。

8、社会保险补贴。

①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总额的2/3。

②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为其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总额的2/3。

对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总额的1/3。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9、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其中,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咨询热线:19239139036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股。

1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①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各类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强的企业认定备案为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基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基地(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辖区内各类企业设立就业援助基地。对认定的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照每新吸纳1人2000元标准核算,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奖补。

③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县域内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指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三、帮扶重点群体稳就业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11、免费就业创业指导。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省外生源)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可享受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服务、重点帮扶等就业服务。免费参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公益性指导服务。

咨询热线:0913-5556635

服务单位: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12、档案托管和流动党员相关服务。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应及时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相关手续、流动人员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咨询热线:0913-5556635

服务单位: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13、青年就业见习。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咨询热线:0913-5556635

服务单位: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

14、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

脱贫劳动力实现跨省转移就业的,可按照每人每次最高500元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用,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实现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本人或家庭成员可直接向各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提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复印件、往返交通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可多次往返,电子票可截屏打印)申报资料,赴各镇(街道)乡村振兴办申报审核。

咨询方式:具体咨询各镇(街)乡村振兴办

服务单位:合阳县乡村振兴局。

15、一次性求职补贴。

脱贫劳动力(16-60周岁)自发实现转移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脱贫家庭子女为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16、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补贴

社区工厂:每新吸纳一个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基地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基地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17、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

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三无”人员),重点是“三无”人员中易地搬迁“零就业”脱贫劳动力和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由县人社局负责岗位审批,各镇街负责岗位人员日常监管,村(社区)具体使用,岗位补贴为500元/月/人。

咨询热线:0913-5556639

服务单位:合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援助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需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等群体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免费享受“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消除风险隐患。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18、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省级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缴费档次中个人所缴上述社会保险费最低标准的1/3。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9、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23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7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4年6月底。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20、创业担保贷款。

用于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有创业意向的创业者的贷款业务,包括自主创业和合伙经营创业的投资周转资金。自主创业给予2年期限最高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最高可贷100万元;被评为信用乡村、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巾帼英雄等的创业人员,可获得免除反担保。为了解决创业人员反担保的问题,可选择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对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由省财政给予贴息,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咨询热线:19239139036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股。

21、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对经市、县级人社、财政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按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核算,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咨询热线:19239139035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

22、免费创业培训。

鼓励和引导有创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等七类重点群体参加以创业能力培训(SYB)、电商网创培训为基础的创业指导培训,为创业者提供高质量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

咨询热线:19239139037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五、支持技能培训促就业

23、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立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求职生产需求、服务公益事业发展、服务增资扩产需求工作原则,依托我县技工学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我县有合作关系的职业院校等培训资源,面向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电焊、电工、叉车司机、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餐饮服务员等专业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培训后就业服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培训就业需求。

咨询热线:0913-5516008

服务单位:合阳县培训中心。

六、维护企业职工劳动保障权益。

24、维护劳动权益。

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好职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持续稳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动者维权和治欠保资专项活动,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做好调解仲裁工作。

咨询热线:0913-5510551、0913-5526162

服务单位:合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合阳县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