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任字〔2023〕6号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晓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赵晓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干字〔2023〕31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晓元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广兴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亚莉同志任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孙鹏同志任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鹏军同志任县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耀军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雷芳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彦荣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青云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璐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党培民同志任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博同志任县煤炭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青锋同志不再担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益锋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鑫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雷鹏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杨江阁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宏武同志不再担任县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党军南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涛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