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正文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晓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023〕6号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晓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赵晓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干字〔2023〕31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晓元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广兴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亚莉同志任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孙鹏同志任县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鹏军同志任县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耀军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雷芳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彦荣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青云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璐同志任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党培民同志任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博同志任县煤炭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青锋同志不再担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益锋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鑫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雷鹏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杨江阁同志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宏武同志不再担任县金融合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党军南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涛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