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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吉晓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吉晓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字〔2022〕136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吉晓军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范鹏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丹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平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王晓强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艳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宋红丽同志任县项目资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引丽同志任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亚锋同志任县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聪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宏同志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雷青川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麻少文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王宏社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刘晓锋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