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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建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021〕2号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建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组织部《关于鲁建春同志任职的通知》(合组干字〔2021〕5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鲁建春同志任县政府总督学(兼)。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