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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菊峰为合阳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6月19日合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合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合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合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菊峰为合阳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合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