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正文

合阳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现将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并就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所下达的项目资金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确保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用于扶贫对象。

二、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的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下达的计划,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对已完成项目建设的,要做好项目的验收和报账工作;在建的和未开工的项目,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8月底前项目计划全部完成。拨付到各镇(街)、各村的资金不得延迟滞留,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精准组织、精准实施、精准使用、精准扶贫。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的力度。严格按照《合阳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合阳县扶贫开发项目设置类别》(合扶发〔2015〕8号),以及有关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内进行公告公示。执行项目招投(议)标制,择优选择工程承建单位。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对直接补助到户(人)的资金,一律通过惠民“一卡通”兑付补助资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四、严格资金使用责任。所下达的项目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地点,如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逐级报批。

附件:合阳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合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