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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

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根据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公租房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方式为线上申请。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开始试运行,请广大群众通过登录陕西保障房微信小程序自主申请。

二、申请时间

从2023年12月5日开始常态化申请。前期有部分群众在信息平台调试阶段中提交了申请,调试阶段中提交的申请无效,请这部分群众在本公告发布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申请对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

四、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并在本辖区内工作或常住;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非本县(县,区)申请城镇户籍,但随申请人一起生活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2.申请人家庭收入在我县城镇中等收入标准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得高于12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个,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

5.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组织、人社等部门招聘录用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且在本地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超过5年;

3.具有本地城镇户籍或申请所在地居住证;

4.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在申请住房我县城镇中等收入标准以下: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得高于12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个,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申请人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

5.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至60周岁、持有本辖区的居住证;

2.已与申请住房所在辖区用人单位或个体经营组织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持有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2年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

3.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在申请住房我县城镇中等收入标准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价格不得高于12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登记信息的不超过一个,且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

6、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收入的限制。

合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温馨提示

1、陕西保障房小程序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可以在陕西保障房小程序中查看和申请保障房相关信息。

2、请如实填写各类信息。包括车辆、工商以及房产等信息,若隐瞒或者虚报,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车辆价值以车辆发票价格为准,工商登记信息以注册资金为准。

3、小程序中所出现的上传附件信息为必填项,需全部真实上传,若上传资料不全,会导致审核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