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就业创业及就业帮扶工作,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抽调专人对社区工厂、帮扶基地的规范经营、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验,并对申请补贴资料进行了核实,现就补贴情况作以下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电话:0913-5556639)反映,公示期7天(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附:合阳县2023年社区工厂、帮扶基地拟补贴汇总表
合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合阳县2023年社区工厂、帮扶基地拟发放补贴汇总表 | |||||||
名称 | 类别 | 创建认定 时间(年) | 水费 (元) | 电费(元) | 场地租赁费 (元) | 脱贫劳 动力(人) | 拟补贴金额(万元) |
合阳县舜能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社区工厂 | 2023 | 0 | 63451 | 0 | 12 | 4.2万元 |
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 社区工厂 | 2022 | 0 | 2979755 | 0 | 13(新吸纳6人) | 28.9万元 |
合阳县誉秦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帮扶基地 | 2023 | 25 | 5万元 | |||
合阳县绿丰果蔬专业合作社 | 帮扶基地 | 2020 | 3 | 0.6万元 | |||
合计:38.7万元 | |||||||
备注:1.文件规定,帮扶基地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 | |||||||
2.文件规定,社区工厂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1年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总数超过员工总数1/3以上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总额50%的标准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