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号
2011年11月2日合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一)
接受雷哲生辞去县选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德超、连琦、高中仓、饶秦军、周加强、王建平、雷永宏、白亚锋等同志辞去县选委会委员的请求。
(二)
任命:
田晓军同志为合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张建平同志合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合阳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