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工作职责
1、制定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 目标任务和相关措施提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 期项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提出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方案。
2、起草项目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及考核、奖惩办法,配合县考评办搞好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3、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国债资金和财政资金较大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检查稽察,对检 查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
4、对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5、负责全县农、林、水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核、立项、上报和争取落实工作。
6、负责与市项目办、农经科的业务衔接。
7、负责全县对外争资项目牵总和项目库建设;积极参与争资争项和招商引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