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发(2021)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渭南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渭财发【2020】158号)要求,按照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现将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安排
全县各预算单位是采购意向公开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年初所报的全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县级试点单位2021年6月1日起,在规定的公开渠道,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依据进行意向公开。2022年1月1日起全县各预算单位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单位名单:全县12个镇办、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
二、工作要求
全县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扎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阳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