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合阳县水务局、合阳县司法局、合阳县教育局、合阳县应急管理局、合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等五个部门开展检查。按照规定,检查前将被查单位名单在合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查前公示,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组成检查组,对上述5个单位进行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财政云系统使用上还存在操作问题,会计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2、部分单位往来款项余额过大,往来账务未及时清理,工程已竣工未及时决算。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报废清理的资产未及时清理销账;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实物未按照要求粘贴固定资产编号。
4、公务卡办理和使用率低。
5、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
针对本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我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会计法》、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加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合阳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