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
近期,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件要求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情况:
合阳县阳光生活实业有限公司黄河路店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结果为24.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鲜蛋的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氟虫腈、甲硝唑、氯霉素。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是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指标,1批次不合格。
序号 |
标示生产单位 |
标示生产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测机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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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阳光生活实业有限公司黄河路店 |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城黄河路65号 |
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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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6 |
地美硝唑║24.4μg/kg║不得检出║ |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地美硝唑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平衡失调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地美硝唑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