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
近期,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饮料,肉制品,糕点等15类食品共2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件要求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
(二)检验项目
1.包子(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发酵米粉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非发酵性豆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花生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₁;
5.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6.煎炸过程用油(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
7.酱卤肉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8.酱腌菜(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
9.辣椒调料(餐饮)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10.凉拌菜(餐饮)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11.馒头花卷(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2.米饭(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13.其他发酵面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4.其他生制面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5.其他蔬菜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16.其他调味料(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17.食用动物油脂(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总砷(以As计);
18.水饺馄饨等(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19.汤汁类(餐饮)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20.油饼油条(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1.油炸肉类(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22.油炸小吃(餐饮)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
三、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类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再制蛋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二)检验项目
1.淀粉的抽检项目包括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
2.粉丝粉条的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大豆蛋白类制品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六、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二)检验项目
糕点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
七、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发酵酒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八、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大米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
2.发酵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挂面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生湿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小麦粉的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6.玉米粉(片、渣)的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九、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十、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二)检验项目
1.菠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
2.菜豆的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多菌灵、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
3.大白菜的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毒死蜱、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
4.豆芽的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
5.番茄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克百威、氧乐果;
6.胡萝卜的抽检项目包括氟虫腈、镉(以Cd计)、甲拌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
7.鸡蛋的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氯霉素;
8.结球甘蓝的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9.韭菜的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毒死蜱、腐霉利、克百威、氧乐果;
10.芹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马拉硫磷、水胺硫磷、氧乐果;
11.生干籽类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酸价(以脂肪计);
12.香蕉的抽检项目包括百菌清、苯醚甲环唑、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联苯菊酯、噻虫胺、烯唑醇。
十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8233-2018《芝麻油》。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酸价(KOH)、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2.芝麻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乙基麦芽酚。
十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
十三、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687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
(二)检验项目
1.黄豆酱、甜面酱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鸡粉、鸡精调味料的抽检项目包括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4.酱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辣椒酱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6.普通食用盐的抽检项目包括碘(以I计)、氯化钠(以干基计)、铅(以Pb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砷(以As计);
7.其他半固体调味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8.其他液体调味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9.食醋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二)检验项目
1.固体饮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其他类饮用水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₂计)、三氯甲烷、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
3.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₂计)、三氯甲烷、锑、硝酸盐(以NO₃⁻计)、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
本次抽检的食品是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饮料,肉制品,糕点。
抽检依据是GB 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