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期)
近期,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共3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件要求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合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二)检验项目
饼干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糕点(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花生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₁;
4.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5.酱卤肉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6.酱腌菜(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7.凉拌菜(餐饮)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8.馒头花卷(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9.面包(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0.油饼油条(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11.油炸肉类(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灭多威、铅(以Pb计)、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
五、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 10369-2012《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类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再制蛋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六、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二)检验项目
1.淀粉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
2.粉丝粉条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七、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大豆蛋白类制品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豆干、豆腐、豆皮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八、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九、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二)检验项目
1.糕点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月饼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水果类罐头的抽检项目包括阿斯巴甜、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十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
(二)检验项目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的抽检项目包括甲醇(按100%酒精度折算)、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按100%酒精度折算结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十二、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
(二)检验项目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蛋白质、菌落总数。
十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1.发酵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谷物加工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生湿面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
6.小麦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镉(以Cd计)、过氧化苯甲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
十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10号。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2.食用血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总砷(以As计)。
十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1.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蛋白质、菌落总数、三聚氰胺;
2.调制乳的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十六、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17-2018《白砂糖》、GB/T 35883-2018《冰糖》。
(二)检验项目
1.白砂糖的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
2.冰糖的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
3.红糖的抽检项目包括不溶于水杂质、螨。
十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535-2017《大豆油》、GB/T 1536-2021《菜籽油》。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2.大豆油的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3.煎炸过程用油的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
十八、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九、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藻类干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二十一、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霉菌、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胭脂红。
二十二、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速冻其他调制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十三、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果冻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糖果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日落黄、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十四、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水分、无机砷(以As计)。
二十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二)检验项目
1.黄豆酱、甜面酱等的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的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3.食醋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
二十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1.蛋白饮料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蛋白质、菌落总数、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的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亮蓝、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其他饮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₂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₂⁻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二十七、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二)检验项目
保健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铅(Pb)、总砷(As)、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二十八、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二)检验项目
1.豆类的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铅(以Pb计);
2.生干籽类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酸价(以脂肪计)(KOH);
3.豇豆的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
4.豆芽的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总汞(以Hg计);
5.甘薯的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吡虫啉、毒死蜱;
6.胡萝卜的抽检项目包括氟虫腈、镉(以Cd计)、甲拌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
7.姜的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噻虫胺、噻虫嗪;
8.黄瓜的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哒螨灵、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
9.西葫芦的抽检项目包括氯唑磷、铅(以Pb计)、氧乐果;
10.葱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
11.大蒜的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敌敌畏、氟虫腈;
12.韭菜的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毒死蜱、腐霉利、镉(以Cd计)、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13.番茄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
14.辣椒的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镉(以Cd计)、噻虫胺;
15.茄子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克百威、噻虫胺、氧乐果;
16.菠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17.大白菜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镉(以Cd计)、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18.普通白菜的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
19.芹菜的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20.叶用莴苣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
21.油麦菜的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22.结球甘蓝的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23.淡水鱼的抽检项目包括地西泮、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
24.橙的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狄氏剂、联苯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
25.柑、橘的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狄氏剂、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
26.柚的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水胺硫磷;
27.枣的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
28.猕猴桃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
29.葡萄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胺磷、氯吡脲、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
30.芒果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氧乐果;
31.石榴的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敌敌畏;
32.香蕉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虫啉、吡唑醚菌酯、腈苯唑、联苯菊酯、噻虫嗪;
33.梨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水胺硫磷、氧乐果;
34.苹果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
35.鸡蛋的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氟虫腈、甲硝唑、氯霉素。
本次抽检的食品是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0 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SB/T 10369-2012《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10号、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317-2018《白砂糖》、GB/T 35883-2018《冰糖》、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T 1535-2017《大豆油》、GB/T 1536-2021《菜籽油》、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