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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阳县委办公室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6032410-30/2021-0615002 公开目录: 目标责任考核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驻合各单位:

《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合阳县委办公室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担当作为,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十二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央、省、市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渭南市十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十二项重点工作”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各牵头部门”)。

2.“十二项重点工作”涉及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

3.“十二项重点工作”县级责任领导。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十二项重点工作”所确定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三、考核主体及方式

1.建立分层考核机制。建立“十二项重点工作”分层考核机制。

县考核办考核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根据市上每季度反馈结果确定等次。

各单项工作专班考核各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十二项重点工作”成立十二个单项工作专班,由各牵头部门分别对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进行季度考核。

镇(街道)“十二项重点工作”分值为100分,各单项工作专班排名、赋分,县考核办综合各项工作不同权重进行计分。

2.考核方式。年初由各牵头部门提出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的季度考核指标及打分标准,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于本季度末月25日前提出考核结果意见,经县级责任领导审定后,交县考核办统计汇总,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分三年实施的目标任务,每年分解的任务量不低于总量的1/3;分五年实施的目标任务,每年分解的任务量不低于总量的1/5;下季度任务如有调整,各工作专班需提前作出说明,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按程序确认后执行。

在各单项工作月调度会上,各工作专班汇报本月各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督导督促月度序时进度。根据《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下月条目化、具体化的目标任务清单(月度任务累加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

承担市级观摩测评现场点的工作专班,观摩测评得分加入承担观摩的相关部门、镇(街道)的季度得分。市县级“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得分,以8:2的权重计入各相关部门、镇(街道)第四季度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由四个季度的考核得分加权平均生成,县考核办统计汇总,并按比例纳入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

四、考核督导方式

1.每周进行小结。每周五下午,各单项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本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简要小结,提出下周工作计划,下发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考核办。

2.每月召开调度会。每月25日前,由县级责任领导召集,各单项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单项工作调度会。汇报当月工作进展、领导交办事项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度,提出次月工作计划。

3.双月考核观摩。结合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十二项重点工作”观摩并测评,结果记入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季度考核得分。

4.每季度考核讲评。每季度次月适时组织召开“十二项重点工作”季度讲评会,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和季度考核排名,讲评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

5.每年组织满意度测评。年内,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分别适时组织“十二项重点工作”专项视察不少于两次,并形成视察报告。12月中旬前,由县考核办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负责,从“两代表一委员”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人员,采取电话调查或集中填表等方式,对“十二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打分;“十二项重点工作”满意度测评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同步进行。

五、考核等次设置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设置。各牵头部门由县考核办按照全市考核结果,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各单项工作专班按照各相关镇(街道)和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给予考核得分,综合评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

2.考核结果运用。“十二项重点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的基本依据,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季度考核排名全市前三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全县单项工作评为“优秀”的镇(街道)、成员单位,在全县季度讲评会上通报表扬,并按照奖励标准予以资金奖励;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市前三且年终位于全市第一方阵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全县单项工作评为“优秀”的镇(街道)、成员单位,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可提升考核等次;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市第一或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全市前三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连续三个季度全县单项工作评为“优秀”的镇(街道)、成员单位,完成年度任务且无“一票否决”情形(若一个部门承担多项工作,必须无排名末位或县级“较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优秀比例。

季度考核排名全市后三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全县单项工作评为“较差”的镇(街道)、成员单位,在全县季度讲评会上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表态发言,并计入平时考核负面清单。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市后三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全县单项工作评为“较差”的镇(街道)、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严重影响全市“十项重点工作”考核评分结果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评为一般等次,单项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全市后三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或全县单项工作评为“较差”镇(街道)、成员单位,且年终考核扣减县上分值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3.季度考核等次与“十二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镇(街道)及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效能考核奖金挂钩。四个季度分别考核评定等次,不搞平衡,互不影响。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好、较好、一般”评定考核等次。班子成员5人以下(含5人)的,“好”、“一般”均为1人,其余为“较好”;班子成员6至10人的,“好”为2人、“一般”为1人,其余为“较好”;班子成员10人以上的,“好”为3人、“一般”均2人,其余为“较好”。

季度效能考核奖金按照“优秀”、“良好”等次区别发放,奖金发放至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评为“一般”、“较差”等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发放考核奖金。

各牵头部门,全市排名前三的为“优秀”,后三的为“较差”,第4、第5的为“良好”,第6、第7、第8的为“一般”。一个部门牵头多项工作的,按每项工作排名的占比确定考核等次。各镇(街道),前三的为“优秀”,后三的为“较差”,“良好”“一般”等次各占剩余的50%。

对获得“优秀”等次的牵头部门、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好”和“较好”等次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对获得“良好”等次的牵头部门、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好”和“较好”等次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一般”等次均不发放奖金。

各成员单位,“优秀”比例为30%,“良好”“一般”比例均为30%,“较差”比例为10%。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好”和“较好”等次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好”和“较好”等次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一般”等次均不发放奖金。

季度效能考核奖金由县财政局列支。每季度由各单位上报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经县考核办审定后发放。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不能平摊或变通,如有违反,停发本单位下季度的考核奖金。

被评为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的驻合、市管、驻军单位,季度效能考核奖金参照县上标准自行发放。

4.“十二项重点工作”在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50%,在镇(街道)、县级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30%。

六、县级领导季度效能考核

1.根据《渭南市“十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渭市办字〔2021〕13号)文件要求,全市将“十项重点工作”考核纳入各县(市、区)四大班子县级领导的效能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季度效能考核的主要依据。县级领导季度效能考核奖金由市级发放,县上不再重复发放。

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四大班子县级领导个人按照“好、较好、一般”评定考核等次,比例分别为“20%、70%、10%”。

2.按照全市“十项重点工作”相关考核要求,结合县上“十二项重点工作”,成立“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及单项工作专班,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包抓责任制。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委书记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全面统筹“十二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导、调度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推进落实;“十二项重点工作”成立12个单项工作专班,推动工作落实(具体见附件1)。

(2)实行县级领导责任制。根据县级领导分工及分管部门、包联镇(街道)情况,实行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十二项重点工作”责任制(具体见附件2)。

3.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以全市“十项重点工作”考核结果反馈情况为主,结合各领导分管部门、包联镇(街道)工作的日常考核、获得荣誉、预警警示、信访舆情以及每季度县级领导工作推动和工作成效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1)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得分,以10分为基础分依次递减赋分,承担多项工作的县级责任领导得分,根据工作数额总得分加权平均。

(2)分管部门、包联镇(街道)工作日常得分,根据各单位每季度确定的等次进行评定,部门、镇(街道)评为“优秀”赋0.05分,“良好”赋0.03分,“一般”赋0分,“较差”的减0.02分;分管多个部门或包联多个镇(街道)按照个数总得分加权平均。

(3)分管部门、包联镇(街道)工作获得中、省、市表彰的,分别加0.05、0.03、0.02分。

(4)分管(联系)工作被市上预警,每次扣减0.03分;分管部门、包联镇(街道)出现赴京、赴省非正常访,每次分别扣减0.05、0.03分;分管(联系)工作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每次扣减0.05分。

(5)工作推动和工作成效得分,每季度末25日前,由各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分别将县级领导个人包抓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送县考核办汇总、赋分。

(6)县级领导季度效能总得分=全市“十项重点工作”得分+日常考核得分+表彰奖励-预警、信访、舆情+个人工作推动和工作成效得分。

各类加减分因时间关系本季度未运用的,顺延至下季度运用。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统筹。在县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全面统筹“十二项重点工作”督查、督导、调度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十二项重点工作”各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出台各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并于5月底前报县考核办备案。

2.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对照月度、季度会议指出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进行暗访,对督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交由各单项工作专班进行研究会诊,限时整改。

3.严明考核纪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考核办和各单项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指标计分和数据结果实行全程纪实、全程负责,对考核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各镇(街道)、各县直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单位季度重点工作效能考核办法,并按照“好30%、较好60%、一般10%”的比例评定机关全体干部(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效能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作为日常干部考核的依据。

附件:

1.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及专班名单

2.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县级领导责任表

3.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1

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及专班名单

组 长:李县平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邓宽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旭 县委副书记

王振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菊 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段武学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江平 县委常委

李小鸽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红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安建军 副县长

陈 康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柳 洋 副县长

许 涛 副县长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全面统筹“十二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导、调度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县考核办负责对各牵头部门所承担单项工作的考核。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十二项重点工作”的财政保障。“十二项重点工作”成立12个单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对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所承担单项工作的考核。

第一专班:加大生态保护,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发改局

第二专班:狠抓对外开放,构筑内陆开放新高地。

牵头部门:发改局

第三专班: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美丽宜居合阳。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第四专班:提升城市建管水平,建设渭北最美县城。

牵头部门: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第五专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带动战略。

牵头部门:发改局

第六专班:实施工业倍增,加快工业强县。

牵头部门:工信局

第七专班:促进文旅融合,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

牵头部门:文化和旅游局

第八专班:持续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合阳。

牵头部门: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体育运动中心

第九专班:突出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标杆。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第十专班:强化基层治理,建设社会首善区。

牵头部门:民政局

第十一专班:狠抓安全生产,全力建设平安合阳。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

第十二专班:推行集成改革,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附件2

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县级领导责任表

序号

总负责

李县平 邓宽社

1

加大生态保护,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和高质量发展

张 旭 王振华 陈 康 范 鹏

2

狠抓对外开放,构筑内陆开放新高地

张 旭 王振华 安建军 赵耀荣

3

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美丽宜居合阳

张永利 李红武 许 涛 周治民

4

提升城市建管水平,建设渭北最美县城

李红武 马 岗 许 涛

5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带动战略

王振华 菊 峰 王 改 刘春合

6

实施工业倍增,加快工业强县

王江平 赵耀荣 徐 丹

7

促进文旅融合,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

王建元 李小鸽 贾忠孝 柳 洋

8

持续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合阳

王 改 李小鸽 安建军 王俊华

9

突出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标杆

张 旭 段武学 柳 洋 马 岗

10

强化基层治理,建设社会首善区

王振华 段武学 贾忠孝 武玉萍

11

狠抓安全生产,全力建设平安合阳

王振华 李红武 陈 康

12

推行集成改革,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张 旭 刘春合 柳 洋

备注:如遇人事调整,由接任领导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3

合阳县“十二项重点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89个)

一、镇(街道)(12个)

城关街道办 坊 镇 洽川镇 新池镇 黑池镇

甘井镇 金峪镇 王村镇 和家庄镇 路井镇

同家庄镇 百良镇

二、部门(77个)

1.十二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14个):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体育运动中心、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2.十二项重点工作成员单位(63个):

(1)县委部门(15个):县委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编办、总工会、团县委、融媒体中心、机关工委、妇联、残联、关工委

(2)政府部门(18个):政府办、公安局、人社局、交通局、财政局、司法局、水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开区、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商务和经合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洽管委、创建办

(3)驻合单位(12个):税务局、气象局、人行、供电分公司、供水分公司、信用联社、电信公司、邮政公司、河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4)下属事业单位(18个):考核事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平安建设服务中心、水土保持和移民中心、煤炭事务中心、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黄河湿地保护中心、国有资产中心、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大队、集成管理中心、地震监测服务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武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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