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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6032410-30/2023-0310001 公开目录: 合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合政办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合阳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合阳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如下: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强化我县土地储备计划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编制合阳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土地储备规模

(一)储备土地范围:合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需储备的土地。

(二)计划储备土地规模:2023年度全县计划储备土地约59.8496公顷,其中:存量土地储备约2.8317公顷;新增土地储备约57.0179公顷。

土地实际储备的范围及规模可根据城市规划的调整、项目用地的增减等因素作适当的调整。

三、计划编制原则

计划编制遵循节约集约、全盘统筹、动态平衡、适度弹性、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

四、储备土地管理

(一)年度供应规模:按照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根据项目建设和市场需求实施供应。

(二)储备土地临时管理措施:对已实施前期开发整理的储备土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对储备土地实施动态巡查,发现有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查处,防止非法使用储备土地的行为发生。

五、我县2023年度计划

合阳县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中列入储备计划的项目包括2022年度储备结转9宗18.0783公顷(含国有存量土地1宗2.8317公顷;);新增土地储备项目共计19宗41.7713公顷;共计储备土地59.8496公顷。储备土地总成本估算为7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资金,占总成本的100%。

按用途分,合阳县2023年计划储备土地28宗,其中商服用地10宗,面积11.11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宗,面积14.9716公顷;住宅用地11宗,面积33.7585公顷。

序号

用途

面积

备注

1

工矿仓储

14.9716

2

商服

11.1195

3

住宅

33.7585

合 计

59.8496

六、计划编制期限

本计划的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我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积极顺应土地宏观调控,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促进人们居住生活条件为前提,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为“一区一地一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合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土地报批、土地储备、批而未供处置情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6.4820公顷以内,其中09-17年批而未供17.573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宗,面积11.11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宗,面积14.9716公顷;住宅用地9宗,面积30.3909公顷,确保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亿元。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引导,统一有序供应。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严格控制指标,认真落实政策。要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科学有序供应,优先保障重点。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项目指标。各镇(街)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求报经县政府同意后进行安排。

(四)严格供应方式,严把供应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经县政府同意,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集约节约,提高用地效率。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高投资强度标准,并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按照各工业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工业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保证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自然资源、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有关镇政府、城关街道办、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监测,强化用地批后监管。高效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以及“征地批后实施信息系统”,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征收、供应及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多层次的监测。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建全机制,确保市场有序供应。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附件: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合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总供应面积

56.4820

供应计划年度

2023

商服用地

11.1195

工矿仓储用地

14.9716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0

交通运输用地

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

特殊用地

0

住房用地计划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30.3909

25.7609

4.6300

30.3909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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