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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合阳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016032410-30/2023-0116002 公开目录: 合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合政办发〔2022〕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合阳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合政办发〔2016〕16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合阳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菊 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雷小平 县发改局局长

董亚斌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雷 博 县编办主任

孙天学 县财政局局长

党智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车永红 县水务局局长

陈茜红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局长

王新阳 县统计局局长

金增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卫章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张 钰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雷小平兼任,副主任由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卢卫章担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县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

(三)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四)定期向市、县政府汇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镇(街)政府,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五)完成市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毫不动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严格考核标准。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市考核指标,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粮情实际,既突出重点工作,又主动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夯实责任、强化职能、推进工作。

(三)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合阳县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合阳县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

事项

考核指标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41分)

(一)保护耕地(15分)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8分)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发改局

水务局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4分)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3、耕地质量等级提升(3分)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6分)

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5分)

农业农村局

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9分)

农业农村局

统计局

6、粮食生产县及粮食功能区建设;育种体系建设(4分)

农业农村局

发改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水务局

7、高标杆农田(其中粮田)建设(3分)

农业农村局

发改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水务局

8、农田水务设施建设;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5分)

水务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种粮积极性(6分)

(三)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2分)

9、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1分)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10、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1分)

农业农村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四)抓好粮食收购(4分)

11、执行粮食收购政策(2.5分)

发改局

粮食和物资

储备中心

12、安排收购网点(0.5分)

发改局

粮食和物资

储备中心

13、组织落实收购资金(1分)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粮食和物资

储备中心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11分)

(五)管好粮食储备(9分)

14、落实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布局(4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15、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推动粮食储备安全体制机制改革(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16、落实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补贴(4分)

财政局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六)创新粮食储备管理机制(2分)

17、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互补偿机制(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18、落实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农发行合阳县支行

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16.4分)

(七)完善粮食调控机制(2分)

19、完善粮食储备调节机制,发挥储备调控作用(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20、支持粮食企业参与政策性粮油交易

(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八)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5分)

21、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2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22、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2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23、建立和充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九)加强粮食监测预警(2分)

24、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25、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十)维护粮食市场秩序(7.4分)

26、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5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7、加强储备粮库存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4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粮食产销合作(6.6分)

(十一)加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3.6分)

28、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功能提升和储粮新技术推广应用(2分)

发改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29、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30、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0.6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十二)积极发展粮食物流网络(1分)

31、推进政策性粮食公开交易(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十三)加强粮食产销合作(2分)

32、建立粮食产销合作机制(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33、落实粮食产销合作政策和措施(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六、培育发展新型粮食主体,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7分)

(十四)培育发展新型粮食主体(1分)

34、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0.5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35、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0.5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十五)促进粮食产业升级(6分)

36、积极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促进粮食产业升级,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推动落实“人才兴粮”重点任务(6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七、加强耕地污染防治(9分)

(十六)加强土地污染源头治理(4分)

37、耕地土壤污染防治(2分)

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局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38、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2分)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十七)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5分)

39、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1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40、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2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改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4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2分)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任务(3分)

(十八)加强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2分)

42、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规范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2分)

财政局

粮食和物资

储备中心

(十九)落实工作责任

43、落实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1分)

农业农村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水务局

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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