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1 |
征地 管理 政策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工作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
全社会 |
|
主动 |
|
县级 |
|
2 |
征地 前期 准备 |
拟征收 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了】 |
《国务院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自然资源管部门以及 负责实施村 集体土地收 的有关部门 ﹙含乡镇政府等﹚ |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 在地的村 集体成员 |
主动 |
|
县级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3 |
征地 前期 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1.《土地管理法》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拟征收现状调查结束个工作日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社区/村 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 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依申请 |
|
县级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4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村组开展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示 |
县自然资部门和负责实施村 集体土地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 集体成员 |
|
依申请 |
县级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开 |
|
|
|
5 |
征地 审查 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1.建设用地程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其他相关文字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 〕自然资源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 集体成员 |
|
依申请 |
|
|
6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 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 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 集体成员 |
|
依申请 |
县级 |
|
7 |
征地 组织 实施 |
拟征收 土地 告知 |
根据用地批父文件,县(市,区)人民攻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 理法》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管部门以及 负责实施村 集体土地收 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 集体成员 |
主动 |
|
县级 |
|
|
|
8 |
|
征地 补偿 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安置表【*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1.《土地管 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申请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依申请 |
县级 |
|
9 |
|
征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贵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数和安置补助类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登记安置法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自然资源管部门以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公示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主动 |
|
县级 |
|
|
|
10 |
|
征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 成员 |
|
依申请 |
县级 |
|
11 |
|
征地 补偿 费用 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自然资源管部门以及 负责实施村 集体土地收 的有关部门 ﹙含乡镇政府等﹚。 |
社区/企事 业单位/村 公示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主动 |
|
|
乡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