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有求职需要的,可到人才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机构(可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和报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人才中心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公益性指导服务。
四、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人才中心进行实名登记,享受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服务、重点帮扶等就业服务。
五、档案托管相关服务
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相关手续。
六、党员相关事项
流动人员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一)受理申请条件
凡人事档案存放在合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流动人才党员,除以下情况外,可以按照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合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无党员材料或不完整的(2012年12月31日后入党的必须具备两表一书);
2、所在单位已经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并已归属到驻地、行业党委的;
3、单位没有党组织,但单位所在工业园区、楼宇有党组织的;
4、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规定时限的;
5、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够清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6、拖欠党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
7、有固定住所的(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需转往居住地社区或街道党组织)。
(二)材料提交情况说明
1、单位党委开具的纸质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原件一份(外省转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效期内电子版介绍信(本省转入);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流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受理申请条件
党员组织关系在合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流动党员
(二)材料提交说明
1、党员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非党员本人经办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0913-555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