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我县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1〕17号)和《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1〕23号)文件精神,通过自主申报、县级评审,拟对合阳聚鑫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合阳县和谐生态家庭农场等23家家庭农场进行项目扶持,现对项目申报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0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合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反映。
联系人:武妍
联系方式:555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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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