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我们作为城市的主人,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维护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县城区开展机动车停车收费工作以来,极大的缓解了交通压力,城市面貌交通秩序取得了明显好转,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是与文明城市不相匹配的是非机动车、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随意停放,甚至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严重影响了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及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机动、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人行道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禁止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斑马线、机动车停车泊位等。
二、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将依法予以锁定、并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非机动车、摩托车,我局将联合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予以拖移并处罚。
特此通告
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