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五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对标中、省有关文件,起草了《合阳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现就“追究办法”做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做好消防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责任“五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尚未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重视不足、摆位不够,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存在认识误区,消防管理责任不清、主动性不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疏于监管。部分职能部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职责边界不够明晰,监管合力有待加强。一些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制度不完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普遍,由此导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推动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现提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合阳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了“追究办法”。
三、主要内容
《合阳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共32条。
1.第1-4条是出台的背景依据、范围、目的。
2.第5-6条明确了责任主体。
3.第7-13条明确了函告制度的情形和程序。
4.第14-20条明确了约谈制度的情形和程序。
5.第21-24条明确了督查制度的情形和程序。
6.第25-31条明确了问责追究的情形和程序。
7.第32条说明了施行时间。
合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30日
政策原文:中共合阳县委办公室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阳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