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31 16:04 来源: 浏览次数:

编号:2023-011

兹有权利人金玉兰。共有权人:陈晓兵。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合阳县城关镇西新街雅静园小区4期3号楼1单元5层中户,证号为合房权证登有字第3-172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玉兰、陈晓兵

2023年3月31日

关闭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合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合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地址: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 电话:0913-5559609 E-mail:hyzfwz@126.com
备案号:陕ICP备11014151号-1   网站标识码:61052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