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刘百利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31 16:0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申请人刘百利提供的不动产权相关资料,按照《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刘百利、张巧凤拥有的不动产位于合阳县城关镇西环路北段西侧梨花苑c区东3号楼3单元2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合房权证登有字第3-29358号,房屋建筑面积113.4㎡。张巧凤2013年8月11日已去世,因其父母已去世,女儿刘睿、刘娜放弃遗产继承,故由刘百利一人继承。

2023年3月31日,刘百利、刘睿、刘娜到合阳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将上述不动产权登记在刘百利的名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913-8596660

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31日

关闭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合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合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地址:凤凰东路宣传文化大楼 电话:0913-5559609 E-mail:hyzfwz@126.com
备案号:陕ICP备11014151号-1   网站标识码:61052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