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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培宏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31 16: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申请人邢培宏提供的不动产权相关资料,按照《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邢培宏、王桂芳拥有的不动产位于合阳县城关镇朝阳中段东侧慧宁府小区南区8幢2单元101号,不动产权证号:合房权证登有字第3-15088号,房屋建筑面积107.99㎡。王桂芳2022年2月17日已去世,因其父母已去世,女儿邢蓉、儿子邢军放弃遗产继承,故由邢培宏一人继承。

2023年3月31日,邢培宏、邢蓉、邢军到合阳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将上述不动产权登记在邢培宏的名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913-8596660

合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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