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共合阳县委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 2007-6-4 17:09:29 |
| |
| 主要是分级召开动员会,进行扎实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隽体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读本》等方面内容,特别是把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建国同志在省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刘新文、曹莉莉同志在全市抓落实求实效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王民庆、樊存弟在全县“倡新风、促落实”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作为学习内容,并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自查剖析6月1日至6月30日) 要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上狠下功夫。不仅要自查剖析,而且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到服务对象中去,通过座谈、走访、面对面交流和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向群众公示,确保把问题找准、摆完,为整改提高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7月1日至一10月15日) 要把整改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坚持边整边改,边见成效,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针对自查剖析阶段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各部门都要及时制定出措施、时限、责任人明确的整改方案,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要通过整改反映解决突出问题的成效,反映作风建设转变的成果,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10月16日至12月30日) 主要是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整体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全面检查总结。各级各部门要首先对各自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自查,并就自查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查阅资料、看现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进行民意测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活动开展不扎实、整改工作不到位、干部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对作风建设活动思想重视、组织严密、成效明显的要总结经验、通报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樊涓娟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雷哲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冯双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志稳,县委常委王建元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人事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担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负责合力抓,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解决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重抓本级、带动下级、作好表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