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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 2006-9-12 15: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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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附则 (一)宣传教育 1、培训教育时间。 (1)每年4-10月份为自然灾害知识宣传月,结合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救灾、减灾知识。 (2)在洪水多发季节进行专题和不定期宣传教育。 2、培训对象 县级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自然灾害管理人员、村组干部及群众。 (1)对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每年1-2次。 (2)对乡镇、村组干部的培训每年2-3次。 (3)对群众的培训教育不定期进行。 (4)对妇女儿童的培训要经常性进行。 3、培训形式 (1)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会议、研讨班、讲座等。 (2)利用电视、广播、电影网络等形式。 (3)利用报刊、图书。 (4)利用横幅、标语、传单等形式。 (5) 制作家庭挂图和公共场所宣画 (6)学校开设自然灾害救助知识课。 4、培训内容 针对不同对象,安排对应的内容。 (1)对救灾成员单位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各类灾害的发生特点、规律、查灾、报灾及救灾的有关要求等市、县关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对乡镇、村组干部主要进行灾情报告体系、通讯联络、组织群众搬迁安置以及各项救灾、减灾目标任务的培训。 (3)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准备,冷静面对灾情;自救互救知识;秋旧的方式;当地的地形地貌等地理特征。 5、模拟演练。 (1)县上每年在一个乡镇搞一次模拟演练,搬迁人数不少于100人。 (2)乡镇每年在一个村组织一次演练,搬迁人数不少于30人。 (3)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模拟演练。 6、培训地点。 县级培训地点在民政局,乡镇、村组干部培训以农村夜校阵地。对群众的培训要灵活多样,就地安排。 (二)有关部门、乡镇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由合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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