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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意见 |
| 2006-9-24 11:21:03 |
五、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切实落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普及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2006年,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7%以上。农村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成人教育完成50万人次的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继续加大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争取5年内,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60万平方米、维修漏房100万平方米。 (十一)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实施新农村建设“医疗工程”。切实搞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条件。2006年完成55个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抓好韩城、临渭、华县、富平4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全面完成县乡医院和村卫生室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十二)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实施新农村建设“文化工程”。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网络。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娱乐活动。2006年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0个文化示范村,力争全市90%的村开通有线电视。“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建设2—3个县文化馆和图书馆,建成10个乡镇文化站和农村文化活动室。 (十三)加快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新农村建设“社保工程”。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全面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和敬老院建设,搞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征地补偿、基本养老保险、就业能力培训等措施,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有效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三级联动”活动,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十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立足培养新型农民,树立农村社会新风尚。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完善培训网络,重点实施“绿色证书、阳光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实用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增强农民增收致富本领。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移风易俗文明村。继续开展争创“五好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村居居自觉接受现代文明;加强科普教育,引导农村居居破除迷信、远离邪教、移风易谷、崇尚科学。 (十六)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农村民居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平安渭南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依法协调和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村级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村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家、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社会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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