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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出台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新机制 |
| 2007-7-17 15: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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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从明年开始,我省对移民扶贫异地开发项目将实行申报制,省上不再预先下达移民扶贫资金规模,由各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扶贫办申报下年度移民扶贫项目,省上根据总资金量的投入情况,下达项目计划。
各地要充分体现移民户的意愿,坚持扶助贫困的原则,搬迁对象必须是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户,但要优先安排年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对移民安置后,户籍要实行属地管理,子女上学、群众就医和其他公益事业,与迁入地群众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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