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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224001 | ||
标 题 | 关于停车收费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2月24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级各领导,最近收到关于城管局在凤凰东路停车收费的消息,感到诧异。和园小区内公共车位仅仅20个左右(具体数量无法得知,此数据为路面所见),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外的辅道及绿化带内的铺装非道路路面上,现在突然间开始收费,必然会增加业主们的支出。国家大政方针都在保民生,咱们政府却背道而驰,想着怎样掏空老百姓的钱袋子。建议:1辅道内收费无可厚非,但绿化带内的非道路路面应该交由小区自行管理。2开通包月包年服务,常年居住在此的居民应该予以税收优惠。以上建议不知妥否,盼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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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和信任! 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在2021年8月1日开始执行,此项收费标准是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周边调研的基础上完成。2021年5月10日,发改局在合阳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关于城区A、B类区域以及区域内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成本调查》报告,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合阳县城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各部门征求意见会,之后在合阳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合阳县城区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发放《合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调查问卷》,在城区社区、公园、小区以及车流量大、易拥堵路段和各自媒体平台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统计数字显示,92.65%的被调研群众认为此项收费政策可以有效缓解我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难的问题,社会反响良好。此项政府定价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城市建筑物红线以外的道路为社会公共资源,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面向社会停车的公共停车设施不由小区自行管理。 特此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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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县长信箱 | ||
回复单位 | 政府办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 |